转发关于开展萧山区2017年智能制造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结转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加快推进我区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做好有关政策的兑现工作,现将开展2017年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和2016年重点工业投资结转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标准
1、智能制造项目验收条件:在萧山区内组织实施、符合萧山区鼓励类产业导向目录、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备案(核准)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60%,且已实施完成的设备及软件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智能制造项目。本次验收以发票开票时间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为核算周期。
2、智能制造项目验收依据标准:《关于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全国经济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17〕4号),《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7〕158号),《杭州市萧山区推进智能制造扶持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萧经信发〔2018〕13号)。
3、重点工业投资结转项目验收范围:列入2016年萧山区第一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萧政发[2016]46号)和列入2016年萧山区二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萧政发[2016]83号)申请结转的工业投资项目。
4、重点工业投资结转项目依据标准:《杭州市萧山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实施办法》(萧经信发〔2015〕58号)、《萧山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萧经信发〔2015〕59号)。
二、验收项目申报资料
(一)智能制造项目验收资料
1、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附件2);
4、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财务清单(国产和进口设备请分表填写)(附件3);
5、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汇总表(附件4);
6、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及其它必要的相关材料等。
(二)重点工业投资结转项目
1、萧山区重点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萧山区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附件6);
4、萧山区重点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财务清单(国产和进口设备请分表填写)(附件7);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及其它必要的相关材料等。
项目业主单位需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资料(有关附件附后,亦可从 xxgk.xiaoshan.gov.cn 萧山区信息公开网下载),经当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18年6月29日前,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2份)、区财政局企业科(1份),电子材料WORD版本报邮箱70601173@QQ.COM。
三、验收时间安排
请组织各业主及时做好项目财务决算和有关凭证的入帐工作,认真做好竣工验收报告。若验收条件具备,我们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联系电话:82705235 82705230(区经信局)
82753220 (区财政局)
附件包括:
1、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2、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3、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财务清单
4、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汇总表
5、萧山区重点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6、萧山区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7、萧山区重点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财务清单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萧山区智能制造应用试点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