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萧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萧委[2015]8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安家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1.2017年度引进的,并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内。
  2.2017年度引进的,并与企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年龄一般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内。
  3.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企业工作满5年,且已在2013年度申领安家补助款前期款项的正高职称人员、出站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已申领过前期款项人员出具下列材料:
  1.《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一式1份;
  2.《2017年度萧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表》1份,并报Excel电子版;
  3.五年工资发放清单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3年及以上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完税证明。
  (二)新引进人员出具下列材料:
  1.《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一式1份;
  2.《2017年度萧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表》1份,并报Excel电子版;
  3.五年期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正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浙江省证书,需提前申请换证。出站博士后人员出具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底前3个月以上萧山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份、工资奖金等完税证明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713室。
  联系人:徐丹,电话:82898261
  电子文档至601975019@qq.com
  注意事项:享受本安家补助人员在申请我区人才安居工程及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政策时,就高不重复。


附件:
  1.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
  2.2017年度萧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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