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萧开安办发【2018】9号 | 发布时间:2018-06-12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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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科技城管理局,各农场、直属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61日至630

  

四、主要内容

  

(一)安全宣传——6月初,广泛发动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挂图、展播事故案例、发布安全信息、参观安防体验馆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本单位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富有特色、广泛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成果及时上报安办及开发区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业务培训——6月上旬,积极推动各单位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安办将重点组织一次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推广工作会议,今年预计完成目标任务500套。各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这一契机,大力开展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发动全员参加“浙江安监”及各地市的微信公众号的网络安全月联动活动,争取每个企业都能组织一次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三)消防演练——6月中旬,大力推动各单位组织开展切合实际的应急逃生预案演练。安办将联合有关单位对区域内“三场所两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应急演练,同时鼓励各单位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促使企业正确树立防范于未然的事故预防理念,不断完善应急逃生预案,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火灾逃生常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夯实区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构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安全检查——6月下旬,全面推进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办将通过企业自查、中队检查、大队督查、专家协查等形式,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区域内危化企业、“三场所两企业”、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建筑工地、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借助社会化服务力量,大力推广“智慧用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五、有关要求

  

(一)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多管齐下,形成声势,协调宣传部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完善统筹安排、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抓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活动结束后,要对照方案要求,积极报送信息和总结材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宣传、培训、演练及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于6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安办,联系人:傅月飞,电话:82835998,邮箱:3613400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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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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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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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5.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6.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7.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9.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0.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11.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12.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13.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14.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9.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20.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1.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2.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2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2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6.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7.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8.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9.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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