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萧山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通告
开发区排污单位实施第三季度排污申报

发布时间:2016-09-28 | 字号:

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萧山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通告
作者:萧山环保局  来源:萧山环保局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部《关于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开展我区2016年第三季度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切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均应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具体明确如下:

(1)废水排放量≥300吨/日或氨氮(NH3-N)排放量≥4.5公斤/日或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30公斤/日[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污水处理(置)设施]、耗煤量≥300吨/月或二氧化硫(SO2)排放量≥3.6吨/月的排污单位及区控以上(含占全区污染负荷85%的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源;

(2)2016年第二季度排污收费企业;

(3)除(1)、(2)以外对环境有影响的工业企业,餐饮业、娱乐业(大中型),医疗机构,高等院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垃圾(固体废物)处置场,汽车维修等行业。

二、申报时间

1、2016年第三季度排污申报时段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

2、企业申报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0月14日止。

三、申报登记地点

1、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单位到区环境监察大队办理;

2、三产服务业到区环保局污控科办理;

3、除1、2以外的排污单位按区域管理范围到各环保所办理。


区环境监察大队

地址:育才北路508号    电话:82624910/83518863

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

地址:育才北路508号    电话:82626015

开发区环保所

地址:宁围镇振宁路184号    电话:8262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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