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 字号:
 

区内各企业: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社会责任建设(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萧社和谐办[2018]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12015年通过认证,已满三年有效期需复评的企业(名单附后)。

2、拟参加评选2018年度区百强企业

3、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方法步骤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对照《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填报《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和《评分标准》(复评企业只填报《评分标准》)。

2、开发区审核。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企业上报《评分标准》上作考评打分。根据检查情况,对相关企业作出初审意见,特别是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生产经营不正常等问题的企业予以排除。

3、进行复核。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情况进行复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抽查。

4、公示发证。对认证企业进行媒体公示,合格企业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各区内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协调各方,共同做好认证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内企业要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3、注重改进提升。各区内企业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各区内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拟参加评选2018年度区百强企业的,要积极参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不愿意参加认证的百强企业要提交不参加认证的书面报告,盖企业公章后报开发区社会责任建设(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管委会大楼607室)。

各区内企业务于720日前将《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和《评分标准》一式二份(复评企业只填报《评分标准》)报开发区总工会(管委会大楼607室),联系人:沈凤明;电话:82835922

附:12015年度通过认证需复评企业名单

2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

3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评分标准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责任建设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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