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政策兑现
依据:萧开管发[2017]10号《关于加快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投资协议书》
申请条件:符合相关政策的开发区财政模块内企业
提供材料:
1、经发局:科技创新、技改投入、节能减排、发展总部经济、发展商贸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现代金融产业等奖励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商局:一厂一策、增资不增地等奖励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综合科与业务局(科)初审;
2、局长审核;
3、联席会议讨论;
4、委领导审批。
承诺期限:委领导审批后,会计结算中心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结清。
联系人:陈晓瑜 电话:82851655 受理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10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