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团组织
依据:《团章》
申请条件:
1、团员3人以上可申请成立团组织;
2、团员人数30人以下可成立团支部,50人以下可成立团总支,100人以上可成立团委。
提供材料:
1、申请成立团组织的报告,加盖公章;
2、团员名册。
办理程序:
1、向开发区团工委上交申请报告;
2、由开发区团工委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3、对符合建团条件的给予批复成立。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人:张晶 电话:0571-83508372
受理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8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