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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团组织

发布时间:2018-02-07 | 字号:

  依据:《团章》
  申请条件:
  1、团员3人以上可申请成立团组织;
  2、团员人数30人以下可成立团支部,50人以下可成立团总支,100人以上可成立团委。
  提供材料:
  1、申请成立团组织的报告,加盖公章;
  2、团员名册。
  办理程序:
  1、向开发区团工委上交申请报告;
  2、由开发区团工委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3、对符合建团条件的给予批复成立。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人:张晶 电话:0571-83508372
  受理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8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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